成体人〔2017〕476号
校内相关单位:
我校2017年10月未确定岗位等级新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试用期已满,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将对其3个月来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按期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新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于12月20日前按要求认真填写《成都体育学院新进人员(初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未确定岗位等级人员填写)和《初聘专业技术人员呈报表》,经其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单位审核。
2、新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须与本人所在工作岗位一致,初聘条件和程序仍按《关于我校新进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体人〔2016〕239号)要求执行。
3、新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转正定级及初聘讲师须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平时考查和评教考核并合格。
4、各单位应于12月27日前完成对新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教师的思想、工作情况考核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按要求形成《成都体育学院新进人员(初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初聘专业技术人员呈报表》的考核鉴定书面意见,交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我校新进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体人〔2016〕239号)
2、《成都体育学院新进人员(初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人事处主页下载)
3、《初聘专业技术人员呈报表》(人事处主页下载)
4、2017年10月新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名单

人事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