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关于下达2017年院内各部门预算控制数的通知》(成体院[2017]15号)规定, 2017年各部门全部预算资金均按《成都体育学院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各部门应在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在6月底支出40%、9月底支出75%、11月底支出95%以上。对未完成预算执行进度的经费,由学校收回重新安排用于重点项目支出。现将我校9月底预算执行进度及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9月30日,我校总体预算执行进度为51.6%,其中:团委、招生处、继续教育学院、竞技体校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75%以上,完成了目标任务。
按照《成都体育学院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和成体院[2017]15号通知规定,本次应扣减经费3,643,999元。
11月30日为预算执行进度第三次考核时点,届时未完成执行进度95%的项目将按规定扣减经费。
附件: 2017年9月底经费预算执行进度表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