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十佳辅导员”评选活动通知

 

为深入贯彻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宣传表彰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辅导员。成都体育学院决定开展首届“十佳”辅导员评选及表彰活动,既思想品德佳,政治坚定;职业道德佳,爱岗敬业;业务能力佳,业绩突出;科研理论佳,勤于学习;创新意识佳,成效显著;工作作风佳,廉洁奉公;沟通能力佳,情系学生;教育引导佳,因材施教;日常管理佳,育人为本;师生评价佳,作风优良。

1、      评选范围

     学校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资格

1.忠诚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3.注重研究,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和反映本人有关辅导员工作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总结。

4.具有创新精神,善于开创性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具有特色的品牌活动、工作项目或工作机制。

5.所带学生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名额为10名。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体育教育训练一、二、三系各2名,其它各院、系及竞技体育处和航空港校区各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评审(派驻航空港校区辅导员纳入本部评选,占本部各院系名额)。

第一阶段:申报推荐,材料报送(6月16日-6月27日)

辅导员个人申报与院系推荐相结合。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十佳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纸质档(签字盖章后)和电子档(先进事迹)报送至学生处(6月27日17:00截止)。

第二阶段:整理材料,开展评议(6月28日-7月4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评辅导员进行评审。专家评委由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就候选人的日常工作、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三阶段:产生“十佳”,全校公示(7月4日-7月9日)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公开展示,表彰宣讲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并确定“十佳辅导员”表彰人选,在教师节庆祝大会表彰。

 

 

四、材料要求  

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要求真实丰富、生动感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文件命名:院系.姓名.doc;

内容格式:  

(1)主标题

(2)摘要(200字左右)  

(3)先进事迹(2000字)使用第三人称:如“该老师”

(4)人生信条

(5)辅导员工作感言。  

附件:成都体育学院“十佳辅导员”申报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7年6月15日

您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