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术科教学改革、提高术科教师专项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2017年学校决定开展我校术科教师基本素质与专项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第一阶段:预赛(2017年4月17日~5月19日),在校本部进行。
2.第二阶段:决赛(2017年5月26日~ 5月27日),在校本部进行。
二、参赛人员和分组
(一)参赛人员
1.我校45岁及以下在岗的术科专职教师(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在此竞赛期间因代表学校外出参加比赛的术科专职教师可不参赛。
2.我校45岁以上自愿报名参加的在岗术科专职教师。
(二)分组
考虑竞技运动项目的成绩评定方式和对身体素质的要求分为A类和B类。
1.A类:包括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武术套路、运动舞蹈、中国舞。
2.B类: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游泳、举重、跆拳道、散手、户外运动等。
三、竞赛项目
(一)基本素质测试
测试项目: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背抛实心球。
(二)专项技能展示
1.内容:教师根据自身特长,选择所授课程的核心技术或组合技术,进行专项技能展示。
2.分值:100分。
四、竞赛办法
(一)预赛:(2017年4月17日~5月19日)
1.项目:基本素质测试,专项技能展示。
2.组织方式:由各术科院系自行组织本院系教师进行专项技能展示预赛。
3.各院系专项技能展示预赛安排须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学校将及时上网公布,便于学校派专家评委到场,及全校师生到场观摩学习。
4.预赛阶段基本素质测试,拟由学校委托田径教研室在统一时间、地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 各院系在预赛基础上,按照参赛教师人数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推荐参加决赛(预赛中基本素质测试成绩未到达60分的教师,不得推荐参加决赛);5月21日前,报送本部门参加决赛教师名单(附件一,一式一份)到师资科。
6.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只作为推选教师参加决赛的依据。
7. 45岁及以下年龄的术科专职教师必须参加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技能展示,45岁以上的术科专职教师可不参加基本素质测试,仅参加专项技能展示。
(二)决赛:(2017年5月26日~ 5月27日)
1.项目:专项技能展示。
2.评分:5~7名评委采用80分制综合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总和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3.评分标准:按照各教研室制定的专项技能展示评分标准。
请各教研室进一步细化专项技能展示方案及评分标准,于4月28前将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师资科汇总并上网公布。
4.组织方式:由学校集中组织决赛。具体比赛日程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竞赛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参与奖、优秀组织奖和优胜奖。
2.完成决赛的教师,均可获得参与奖。
3.评优秀组织奖的条件和名额
1)条件:
①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宣传工作有力,教师参与度高。
②制定了详尽的活动方案和评分标准,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项赛事工作。
③预赛组织安全、有序、高效,较好地展现了教师精神风貌。
2)名额:2~3个。
4.共评选出6名优胜奖。
5.学校定于今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竞赛工作组和评委
1.学校成立竞赛工作组,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各术科院系负责人组成。下设竞赛办公室(挂靠师资科)和评委组。
2.评委组成员由各院系推荐评委专家、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组成。
参加专项展示的项目需推荐1名评委专家,由专项所属院系于5月19日前将评委专家名单(附件二,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师资科。
七、竞赛评奖办法
1. 总评分=决赛专家评分(80%)+ 学生现场对教师评价分(20%)。
2.评奖结果在校园网公布。
八、本次比赛解释权归属教务处。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术科教师专项技能竞赛决赛报名
2、成都体育学院术科教师专项技能竞赛决赛评委推荐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