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新进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成体院〔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学校2019-2020年新进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开展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年新进专任教师,共19名,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所属单位

姓名

序号

所属单位

姓名

1

历史文化系

冯倩倩

11

小球系

郭阳

2

外国语学院

彭思锐

12

小球系

周琰皓

3

外国语学院

尹玉玲

13

艺术学院

邱文杰

4

外国语学院

史梦莹

14

艺术学院

唐骏

5

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

张玮扬

15

艺术学院

李懋

6

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

叶正扬

16

艺术学院

胡芮嘉

7

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

王嘉瑛

17

艺术学院

文浩宇

8

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

王帅

18

艺术学院

田玉龙

9

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

朱宇晨

19

运动休闲学院

谢万铃

10

小球系

尧丽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式
    1、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校教学督导组与各院系选聘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青年教师实施综合考核。

2、考核内容

(1)指导计划完成情况评价10分;

(2)教学文件评价20分;

(3)学生评教10分;

(4)教学督导组日常考核及教学能力考核等10分;

(5)教学公开课评价或随堂测评50分。

按照《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青年教师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培训暨竞赛实施方案》要求,已参加2021年青年教师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竞赛初赛的教师,初赛成绩作为教学公开课验收成绩;未参加比赛的教师或成绩低于60分的,按照导师制要求完成教学公开课

3、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3个等次。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培青年教师总数的20%。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青年教师的奖惩。考核结果作为青年教师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培养计划及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存入青年教师个人档案。培养期结束考核优秀者,颁发相应证书。培养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培养期直至考核合格;延长培养期内,青年教师不允许承担教学任务,并扣发奖励性绩效。

2、指导教师的奖惩。导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考核获优秀者,给予导师1500元/人次奖金奖励。同等条件下,指导教师优先参与年度评优;延期人员的导师指导费暂缓发放,待延期考核合格后补发;延期人员考核不合格,暂停安排其指导教师新一届教师指导工作。

四、提交材料

2022年4月6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到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安亚梅,电话:85053215

电子邮箱:1131722253@qq.com

    附件: 

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申请表

     2、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材料(封面目录模板)

3、青年教师考核内容及评分表

4、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评分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5




















您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