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 2023 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或“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二、时间安排
1.我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 3月24日8:00—4月10日18:00。(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完成网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2.4月11日-4月14日,教师发展中心收取个人材料、进行材料初审。
3.4月下旬学校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具体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3.学历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普通话水平要求。
5.《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失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学校附属体育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证明(学校附属医院预计清明节后开始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具体时间在QQ群内通知)。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能力测试学科应与申请学科一致),双面打印,只填写前半部分,贴上纸质照片。教育类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证书复印件。
8.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9.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请下载“四川人社”APP,注册登陆、实名认证后,查询导出本人的社保缴费凭证。因4月份社保缴费凭证需4月底才能打印,社保清单材料可延缓提交)。
10.附属医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2022年秋季及2023年春季课程表复印件。
四、认定要求
(一)“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并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到教师发展中心初审。
(二)教师发展中心只受理本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资格申请,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兼职教师的申请。
(三)请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加入QQ群:434232472。
联系人:张宝华、安亚梅
联系电话:028-85053215
附件: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4日